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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以案释法】慎加微信朋友 慎发微信红包
时间:2021-03-01  作者:李璐 熊拓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当移动支付、微信等社交APP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时,也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工具。检察官提醒,微信朋友要慎重加,微信红包要谨慎发。 

去年12月,林某通过微信加入一诈骗组织后,与该组织其他成员伪装身份活跃在朋友圈,以微信发红包十倍返利为诱饵,诱骗被害人组建微信群发红包。当被害人尝到甜头,微信红包金额越来越大后,林某等人听从指挥领取红包迅速退群。截止到今年5月,林某等四人通过微信红包共诈骗46万元。 

云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徐斌:大家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慎加好友,慎重发红包,如果发现被骗,一定要及时保存证据,第一时间报案。 

今年10月,云溪区人民检察院以林某等四人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并宣判,林某获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其他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刑。 

云溪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昆阳:诈骗往往是利用人们心目中的欲望,网络上现在有许多招揽投资快速致富方案,中大奖通知等等类似的骗局,针对这些骗局我们一定要做到不轻信,不贪婪,我们才能不上当。 

检察官还提醒,尽量不向或少向外界透露个人信息,对于含有个人信息的凭据要妥善处理,不要相信街头不规范的市场调查,不随意填写自己的真实个人信息,不要随便打开陌生邮件、来路不明的APP或者链接,尽量不要连接公共场所的WIFI,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保证上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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