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检察部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对行政机关违法用权和不作为进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检察部主任:何金颖(员额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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