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英烈 丰碑砺前行: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清明祭英烈党日活动 |
时间:2025-04-07 作者: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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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跟随讲解员的步伐参观了黄淑烈士故居和陆城文化展馆,驻足观看陈列的历史照片和文物资料。通过梳理黄淑烈士的人生轨迹,深入了解了这位革命女战士的英雄事迹,深刻体会到了革命先烈的爱国情怀和不怕牺牲、英勇斗争的伟大革命精神。 随后,全体检察人员怀着沉重且崇敬的心情来到黄淑烈士墓前,向革命烈士默哀致敬,敬献鲜花,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敬意和深切怀念之情。 全体党员在烈士墓前列队,在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童秀兰的带领下,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面向党旗,高举右拳,铿锵誓言彰显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定信念。此次活动,不仅是一次缅怀之旅,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和责任的重铸。云溪检察将传承发扬革命先烈的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始终牢记检察职责使命,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磅礴力量。
黄淑烈士,女,学名黄小春,1904年出生于临湘县陆城镇(现属云溪区陆城镇)一户小贩家庭。1917年在陆城小学毕业后,先后考入湖滨贞信女子中学、厦门大学。北伐战争开始后,她毅然放弃深造机会,返回家乡投身革命,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被选为中共临湘县妇运委员和县女界联合会主席,成为工农运动的主要组织者之一。她积极组织农民协会,投入农民运动,引导广大妇女冲破封建伦理束缚,启发妇女的革命觉悟,发动妇女开展剪发、放足运动,组织建立基层妇女协会。带领群众批斗、处决了陆城附近的大劣绅、匪首、湖霸王菊谱、胡兴虎等。1927年4月由于叛徒出卖不幸被捕,被反动派残酷杀害,时年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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