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是岳阳市的重要生态区,云溪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切实用法治力量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受云溪区检察院邀请,我于今年6月参加了长江流域云溪段的增殖放流活动。
这次增殖放流涉及到云溪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从立案到提起诉讼,云溪区检察院迅速介入,依法全面审查,仔细核实周某某等人非法捕捞的次数、非法获利金额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具体损害,依法打击犯罪,并委托专家进行生态影响评估,提出生态修复的具体方案。案件结束后,联合家多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与多地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不仅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也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从办理案件到开展增殖放流,云溪区检察院在依法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生态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的同时,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推动生态修复治理,值得肯定。
守一方水土,护一河清流。面对日益严峻的水域生态保护形势,检察机关的作为更显重要。希望云溪区检察院继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深入到广大农村地区和水域周边社区开展法治宣传,与其他单位形成保护合力,筑起一道坚固的生态保护防线,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水域生态环境。